Institutional setup
技術中心主要職責
技術中心主要負責研究院産品研發和工程項目實施及技術管理等工作。
主要職責
1.負責完成研究院下達的研發任務及工程施工任務。
2.負責新産品開發的技術調研工作,引進新技術或提出改進老産品,确保産品品種不斷更新和擴大。
3.根據國家科技方針、政策,結合研究院的實際,提出産品的發展方向,拟制研究院産品的開發規劃,并組織實施。
4.廣泛開展技術交流,與政府、企業開展産學研相結合,并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5.負責各項工程項目的實施工作,并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務。
6.積極配合相關業務部門做好工程投标的技術文件的準備工作。
7.負責編制設計文件、圖紙、工藝文件及檢驗規範,改進和規範工藝流程。
8.逐步實現産品标準化管理,技術圖樣、軟件等要有專人保管,交接嚴密。
9.及時指導、處理協調和解決産品出現的高難度技術問題,為工程實施、産品安裝、調試做好技術支持工作。
10.負責組織技術培訓、專業考核、監督管理工作。
11.負責研究院科研項目、知識産權的申報以及技術性強的資質證件的辦理。
12.負責全研究院産品質量檢驗以及檢驗設備的管理。
13.按時完成研究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技術中心職責
1.負責制定研究院科技發展戰略規劃。
2.負責制定研究院年度新産品研發計劃。
3.負責組織新産品研發項目的立項和實施。
4.負責科技成果的轉化。
5.負責研發隊伍建設。
6.負責研發環境條件保障。
7.負責研究院技術基礎建設。
8.負責研究院研發質量體系建設。
9.負責政府科技資助項目的申報。
10.負責對外開展技術合作與技術交流。
11、參與企業年度工作報告的編制,負責向财務部提供職責範圍内相應材料。
12、參與科研項目的評審,負責向科技委提供相應評審材料。
13、參與年度營銷計劃制定工作,負責向營銷中心提供産品支持信息。
14、參與市場企劃的制定工作,負責向營銷中心提供産品成本等信息。
15、參與營銷合同評審工作,負責向營銷中心提供産品研發費用。
16、參與品牌建設,負責向營銷中心提供有關建議。
17、參與網絡信息建設,負責向綜合辦提供職責範圍内的相應資料。
18、參與研究院文化建設,負責向綜合辦提供職責範圍内研究院文化建設資料。
19、負責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 任:陳罘杲 助 理:黃亞礁